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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从退税之争到土地出让金

发表于2009-11-03

昨天发生了重庆地方政府购房退税之争的问题,叫停VS不叫停,热闹的不亦乐乎。房地产与税收的关系问题又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在房地产业涉及到税制的问题中,这次退税之争只是问题的表象,其反映到深层是税制失范问题,而税制失范目前最大的口子就是与房地产业特别是高房价密切相关的土地出让金问题。

我曾说房地产业的问题往深了说反映的是税制的问题。通过土地国有化和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机制,房地产业实质上承担了某种类税收职能,因为购房款中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成了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税源不足的重要补充。

黄宗羲总结历代税制“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税赋改革一次,本来是要减轻税负,却造成其后百姓税负的加重。所谓的税收“一条鞭法”却成了抽在老百姓屁股伤的一根鞭。

税收很重要,号称“民邦之本”。从经济角度讲税收提供了私人部门无法供给的军队警察等公共产品,从社会角度讲税收可以调节收入维持稳定,甚至就连年终岁末县长大人送大米下乡尾随着文字和摄影记者那一刻,不都是税收给了我们感动流泪的理由吗?

可就是这么重要的税收,历代从皇帝到省部都想调整,却以失败居多。为什么?皆因只重视税收额度,却忽略了最本质的税收制度失范问题。我认为通过土地出让金补充税收长远来看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这造成了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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