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无理由退房将是今后五年最大的营销手段

发表于2009-11-18
 营销手段无所谓大小,主要从作用、持续时间、运用的普遍性以及对消费者发生实际购买最为有效等方面界定,为什么笔者力主无理由退房会成为今后至少五年内的最大营销手段呢?

    有三个原因,

    其一,今后再也不会出现恐慌性购买,有序消费将是最大特点,你什么时候具备买房条件,你就可以选择到自己满意的房子,这个时候,人们最为害怕和关注的将是开发商的承诺与相碰服务是否有效,若失效,找谁,所以维权将是今后房地产业也是整个楼市消费关键词。而维权中的种种纠纷,现在看来,一是来源于信息不对称的证据难以收集,二是开发商没有责任感,开明一点的开发商却是将本来属于自己应该做的责任当做了品牌因素去做,三是现实生活中的维权时间与精力问题,谁也不愿意因为买房这么好的事情惹上官司。基于这种判断,在一个理性消费的市场,维权成为最大的卖点,也是消费者最大的买点,无理由退房,消除了人们对消费过程取证的关注,也解除了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心病,更吻合了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应大力倡导并为之。

    其二,无理由退房不象其他措施那样有弹性,什么是无理由退房,换言之你只要拿到任何法律依据证明开发商违规,他就没话说,何况是无理由退房,也就是什么也不用说就可以办理退房手续。但是开发商可以推出推与拉这两种拘留措施来吸引你不退,包括更大优惠,包括服务红利分享,包括动用价格控制的假象,让你觉得你买的价格与现实交付时的价格相关很大,看得见数字升值,所以你舍不得退。还有可能开发商品牌意识不强,可能就会集中在成交合法性方面与你耗时间,当然这都是极端,真正的无理由退房,实施起来肯定有利于消费与消费者维权。

    其三,无理由退房丰富和完善了房地产产品,一般以为房子就是满足住的功能,这只是核心产品,延伸到外观,立面,维修服务,质量,结构长久性等所有方面,都应该是产品内容之一,还有服务及社区文化等附加价值也是产品内容之一,无理由退房将让开发商被动地从质量与服务等方面来健全其产品销售体系,也不会用迷糊的促销手段忽悠老百姓。

    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是为什么开发商只敢推出有条件的无理由退房,就是房产品目前的服务体系不健全,开发商自己也无法把握自己在提供产品过程中会出现什么例外因素,因此,无理由退房目前只是分散实施的噱头式营销,还没有真正到普遍接受与普遍实施的程度,但供大于求,质量标准健全的未来楼市,买方格局将形成,这个时候任何写进合约的东西都将承认并兑现,预期这一营销方式将大行其道。

 

发表于2010-02-26
不顶不行 dn=wr:t[h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