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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享受七折利率优惠,东莞业主联合向银行施压

发表于2009-02-27
 

为享受七折利率优惠 东莞业主联合向银行施压

资讯中心  2008-12-12 9:42:19  南方都市报
已经进入12月中旬,目前东莞很多小区业主群上最热的话题莫过于之前批下的贷款能否享受到财政部最新的“7折优惠利率”———“X行已经能实行7折的优惠了”,“X行还在观望,还没有给我确实答复,我们要团结起来,集体给他们压力,如果不行就集体转到别的银行去做。”

据本报记者连续三天分别走访各主要银行东莞分行发现,关于存量客户的房贷能否享受最优惠的利率,具体如何申请最优惠利率等,各分行的态度已经基本明确。与此同时,能对存量房实行7折优惠的银行也表示,可以接受来自他行的首次置业者存量房贷的同名转按揭业务。


对此,不少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各行东莞分行关于房贷优惠细则的执行不一,很快就会形成一些存量房贷客户自主选择银行,优势银行和优质客户对银行服务产品的双向自主选择将成为未来房贷市场的趋势。


多家银行出台房贷优惠细则


日前,在东莞百悦尚城的业主群里,记者看到如下对话:“听说招行东莞分行已经可以接受申请了,大家快去申请啊。”“我刚才打电话问了,我所在的X行还在说不知道,我已经告诉他们的工作人员,如果恶意不降息,我们将集体于下个月转银行按揭。”“我在交行做的,我已经准备提申请了,就说金融风暴来了,家里经济环境恶化,请求银行减息。按说会批准的吧”……而这样的对话,在目前众多小区都成为焦点,老房贷族们最近凑在一起,“哪家银行做房贷更实惠”已经成为最热谈资之一。


12月8-10日,本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多家银行东莞市分行,对于在今年“10月22日财政部新政”出台之前已获贷款的客户,能否享受到7折的最低房贷优惠,多家银行已经明确出台了新政。


截至10日上午得到的消息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四行的东莞分行已经明确表示:对于之前按揭合同已经约定了享受8.5折优惠利率的客户,大部分有望在明年获得7折的更优惠利率。但是业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与该行签订按揭合同时必须是首次置业者;第二如果之前已经利用过贷款的,但必须满足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当地人均居住水平;第三,即使是首次置业者,即使当时按揭合同约定的是8.5的最优惠利率,但如果客户购买的商品房面积超过了144平方米,即超过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业主也不得再享受7折的优惠;不过房价单价超过普宅标准的,例如城区的住房单价超过了普宅标准6000元/平方米的,业主仍可享受7折优惠;第四,申请7折最优惠利率的客户必须信用记录良好,最好没有任何逾期还贷或欠卡数的情况,如果逾期一两次且在30天之内还清的,个别银行也可“网开一面”;但如果多次逾期或者停止供款一两个月的,基本与7折优惠无缘了。


与上述银行的“利好”信息相反的是,目前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表示:只会对新增客户按政策给予7折优惠,对于老客户他们只会给予国家政策内的降息调整,而不会再额外给予7折的优惠。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东莞分行,则仍然处在等待上级通知和观望之中。


银行通过“转按揭”暗地抢客


随着各行东莞分行关于存量客户房贷细则的明确,“同名转按揭”这个很专业的词汇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消费者和银行人员言谈中。


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某些工作人员时,他们都表示:可以接受同名转按揭的申请。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你是首次置业者或者之前贷款没有超过东莞人均居住面积;第二有担保公司出具担保;第三,本人贷款之前没有逾期记录的,业主贷款的余额部分都可以转到招行继续进行按揭业务。


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关于房贷优惠细则的文件也是刚刚到,目前关于同名转按揭业务该行还在制订细则和流程完善中,但是可以接受申请。根据业主有没有出房产证、信用记录是否良好、工作性质和还款能力、所贷房产是否需要重新估值等,中行的审批结果也会不同。


中行、招行的东莞分行公开表示可以接受同名转按揭,也让一些竞争银行大为紧张。“如果中行可以做7折的利率优惠,并且接受同名转按揭业务的话,我们肯定也能做7折的利率!”农业银行相关的负责人说:“我们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其他行把我们的客户抢走!”工商银行某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虽然还在等待总行的文件,但是一旦其他行能调到7折,工行也肯定不会完全不调,只是说调整的时间问题。”


有银行可以接受“同名转按揭”业务的消息也很快在不少小区的业主群和论坛上公布,虽然不少客户根本不明白同名转按揭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仍然有多数人响应。业主李小姐表示:“我只知道8.5和7折的优惠差很远的,我贷了65万,据说一个月就能少六七百元,如果别的银行可以更实惠,肯定会转银行啦。”而个别小区也已经开始在统计要办理“同名转按揭”的业主人数,希望通过多数人的压力,让不能批准7折利率的银行“就范”,或者在担保公司那里能得以最低的担保费用解决转按揭的业务。


名词解释


存量房贷


主要是指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新政之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由于财政部新政从首付、优惠利率、契税等多个方面对新增房贷优惠幅度较大,因此之前已经发放的“存量房贷”能否执行新优惠就成为各界焦点问题。


同名转按揭


简单来说,就是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从A银行转到B银行。住房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等手段把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市民以前贷款时没有享受到原贷款银行利率下浮15%的优惠政策,那么,住房按揭从A银行转到B银行,贷款者有机会获得从B银行享受到按揭贷款利率下浮15%甚至30%的优惠。但借款人在办理该业务的前提是拥有良好的个人信贷记录,同时要通过具有良好信用的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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