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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时今日 房价是否真的与民意相悖吗?

发表于2009-06-10
 

在Google上搜索“房价”一词,立即显示有约27,000,000项符合查询结果。房价问题作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其被关注的程度之高、人数之众、时间之长,以及观点之对立、辩论之激烈都堪称空前。

   舆论上看,无论是人们的街谈巷议,还是媒体的评说,特别是网络上网民的言论,认为房价上涨过快、房价过高,希望房价下降的声音是占多数的。而极端一些的,希望房价暴跌、楼市崩盘,乃至认为开发商黑心、暴利,应通过楼市崩盘使其倒闭、破产的,也大有人在。

    在网上,对房价、对楼市甚至对经济回暖持正面态度的文章,多会招来骂声一片。而唱衰楼市、鼓吹房价暴跌、讨伐开发商声音,则会受到许多人力挺。

   然而,就在众多的责难声中,在人们的众目睽睽之下,房价在过去几年间,特别是06、07年间,却还是经历了一个快速上涨的过程。尽管受到政策打压和金融危机影响,从07年底,楼市出现低迷,房价也出现回调,但回调的时间和幅度都很有限。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二00九年一至三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中国房价已连续四个月同比回落。三月份,国内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3%,环比上涨0.2%。此前三个月,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降幅分别为1.2%、0.9%和0.4%。

   1-3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3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商品房销售额5059亿元,同比增长23.1%。也就是说,全国平均房价同比降幅不过一、两个百分点,楼市就迎来了小阳春,迎来了回暖,房价环比又出现了上升。

   那么,现象和数据究竟说明着什么?房价究竟是由谁决定的?民意又到底是什么?房价真的和民意相悖吗?

   做过股票的人都知道,在行情显示界面上,在当前成交价的上下方都排列着几行委托买入和卖出的报价和数量。当买价和卖价一致时,才可以完成交易,形成当时的成交价格。中国股市有近2000只股票,参与交易的人数以亿计,只有大家遵循统一的市场规则,交易才可以有序地进行。

   从交易系统及其规则来看,股市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市场经济的交易模型。它有众多的参与者,买卖双方面对统一的市场信息和交易规则,人们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决定买入或卖出。而且,每个参与者在自己的委托没有成交前,可以自由地撤单或更改报价,从而最大限度地尊重了每个人的权利和意志,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

   通过这个模型,我们可以比较直观地看清楚一些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特点。在一个自由公平、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交易价格的形成不是由单方面决定的,而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只有买卖双方价格意愿达成一致,交易才可完成,交易价格才可形成。也就是说,交易价格的形成,与价格意愿一致的人的意愿有关,而与其他众多的未达成一致价格的人的意愿无关。事实上,在股市中,由于人们资金实力、信息占有、性格特质等相关因素的差异,其愿意买入卖出的价格也相差很大,我们在行情显示界面上可以很直观地看到这一情况。

   和股市相比,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系统还远没有股市那么统一和规范,其交易双方的信息也很不对称。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房地产市场也遵循着和股市一样的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开发商就像股市中众多准备卖出股票的人,而潜在购房者就像准备入市买股票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尝试回答前面提到的问题了。

   和股价类似的,房价也是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决定的,统计数据显示的房价是形成交易的结果。市场条件下,开发商总想把房价卖高些,而购房者恰恰相反,这无可厚非。关键在于,房价的形成最终取决于达成一致价格意愿的买卖双方的人,而不是拼命想把房价卖高的开发商或拼命想低价买进的购房者。如果说遵从民意的话,房价在这里遵从的也是达成一致价格意愿的人的民意,而不是上面提到的其他的人,尽管这些人可能人数众多,声势浩大。

   实际上,开发商作为经济实体,其价格策略是经过科学、理性的制定过程的,市场调查、意向登记、内部认购等手段其实就是和潜在购房者价格协商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民意调查的过程。开发商定什么价,涨价还是降价其实是有其理性的依据的,房价还是遵从和反映民意的。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有些无奈。中国房价难道不高吗?高房价难道合理吗?笔者认为,中国一些大城市房价的确偏高,但从房价形成机制和过程看,现在房价又有其合理的一面,毕竟是市场形成的结果。那么,面对这一现状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吗?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看到,现在房价的形成实际上主要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左右的。必须承认,由于信息不对称,购房者在“同意”价格时存在着盲目和无奈的情形,而由于供求关系和收入差距,很多人事实上被剥夺了参与价格形成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有形之手就必须发挥作用。

   其实,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方针早已明确,那就是“保障+市场”,关键是如何落到实处。相对于保障房建设,市场建设更显得任重而道远,要让市场上买卖双方真正公平“协商”,从而形成公允价格,市场基础信息的公开、透明至关重要,这可能是建立一个公平、高效的房地产市场的第一步,也是使房价更具有民意基础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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