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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房要认准真房东 律师提醒租房时要注意安全

发表于2009-04-14
 房东委托他人收取100元现金,没想到那人不但收了定金,还将押金和租金一起收走,然后人间蒸发。今天上午,被骗了1700元的邵阳女孩张玲站在记者面前后悔不迭,直呼自己太相信别人上了当。

张玲认为,房东当时委托他人带自己去看房,让她误以为那人是房东的委托人,因此,房东应负一定责任。

合租人骗了租金和押金

8月初,张玲在不正规网站上看到一则合租房信息,就与发帖人司徒先生取得联系,“房东说出租的是在白沙路上三室一厅的房子,其中一间已租给了一名姓薛的女士,并让我直接跟她联系先去看房,我第二天就联系了薛女士。”

张玲看完房后,当时就决定要租下这房子,薛某说,她是房东的朋友,房屋押金和租金就可直接交给她。“我根本没多想,就将1700元交给了她,当晚住了进来。”张玲说,可没过几天,司徒先生却又来收房屋押金和租金了,“我开始以为他搞错了,告诉他自己已交过房租,并拿出薛某开具的租房收据给他看。

“这是我的房子,我才是房东,你将房租交给她干嘛?”司徒先生的话让张玲顿时不知所措。随后,她赶紧和薛某联系,可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

房东到底要不要负责?

上午10时许,记者与张玲的房东司徒先生取得联系,说起薛某的行为,他也是非常气愤,“我当时确实是让小薛带着小张去看房,并让她收取100元定金,可没想到,她收取了小张300元押金不说,还‘忽悠’小张连押金和租金一起收了!”司徒先生解释,他和薛某签订的合同上约定了,房客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出去,“薛某因某些原因要提前搬走,还有押金和部分房租在他手里,她想着反正要搬走了,账也懒得算,趁机捞走一笔自己不亏就得了。”他表示,小张应自己找小薛拿回损失,而自己会配合小张解决问题。
而张玲则认为,房东当时委托小薛带自己去看房,让她误以为小薛是他的委托人,因此,房东应负一定责任。

律师说法:租房要认“真房东

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员表示:租房者在看房时,一定要查明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最好直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

如果出租人不是房东,则一定要查验出租人是否有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有明确授权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如果只有口头授权而无书面材料时,千万要谨慎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容易出现本案中小张的遭遇。如果没有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在法律上会构成未授权转租,则该租赁合同随时可能被所有权人要求解除,而遭受财产损失。

小张如果仍需租赁该房屋,则应向司徒先生缴纳租金,再找到薛某要回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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