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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居民不应排斥和歧视困难家庭

发表于2009-12-25
广州大规模兴建保障住房,容易造成贫困人口集中居住,日前,有部分市民担心这会造成“贫民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回应,保障房小区不会也不可能出现贫民窟,将加强管理,完善配套,同时也指出保障房附近居民不应排斥和歧视困难家庭。

        “解困小区未现贫民窟现象”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指出,并不是困难群体集中居住,就必然会形成贫民窟,会不会形成贫民窟,关键在于政府有没有管理。广州自1986年起实施住房解困工作,1990年开始大规模兴建大塘、同德、棠下三大解困小区,三大小区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并未出现所谓贫民窟现象。

        “将收入状况和素质高低挂钩的观念是片面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广州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城市,社会各阶层应该和谐混居,非低收入家庭不应歧视和排斥困难家庭。”

        租房安置精神病困难家庭

        棠德花苑是广州1995年开工建设的解困安居小区,今年将进行小区最后一期的建设。“按照原来的总体规划,小区中心两个大长方形临时绿化区需建设10栋32层住宅楼,规划公示时,我们尊重小区居民的意见,已经尽量减少中心区的建设量,在小区东侧新征用地3.8万平方米,把中心区部分建设量调到新地块。”上述负责人指出。

        对于棠下小区部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盲聋跛哑、老弱病残、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市住房保障办表示,近期将从市场上租赁部分相对小户型的房屋,专门用来分散、就近安置这些特殊家庭。此外,还将协调有关部门,在特殊人群较为集中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引入专业人士和义工组织,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援助。

发表于2009-12-26
发表于2010-08-16
不顶不行 ds`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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