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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稳定房价只有重启“二套房贷”政策

发表于2009-12-29
近日,国家对购房政策进行调整,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12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这些要求被简称为“国四条”。

“国四条”的核心,在于增加供给、抑制投机,稳定公众对房价的心理预期,使房价回到理性的轨道上。但是,如何增加房源供给,一方面取决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是否发生改变,以及地方政府对出让地价的确定;另一方面取决于开发商对未来市场的预期是好还是坏。而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则直接影响到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开发商是否能够在拿地之后迅速建房,从而形成现实的房源供应量。

然而,从房源供应的角度看,经营性用地出让多少、如何出让,是受地方政府控制的;是否建房、建了房后能不能迅速上市销售,这又是由开发商控制的。再从多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对于开发商建好了房子不卖的的囤房行为,或者即使建了却又不领证销售的变相囤房行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切实可行的管制措施,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也并不想管这类事情。所以,一度时期内房源供应量的多少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要更大一些,跟市场需求的多少也并无太大关系。

因此,综合起来并从现实出发,如果要真正能够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势头,只有从调节需求入手。根据现有的材料,今年的购房需求中,投资投机成分快速增加,据称在有的城市、有的楼盘购房人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是属于投资投机性购房。而从作为金融调节工具的加息手段来讲,每次的调息只能是“一把尺子”、“一刀切”,难免误伤“无辜”即自住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这样,若想真正遏制房价,必须重启2007年制定的“二套房贷”政策,才能对短期的投资投机性需求起到“精确打击”的效果。

事实也证明,2007年实施的“二套房贷”政策,对于遏制投资投机购房、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当然,重启“二套房贷”政策,还必须加强执行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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