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同一卖场产品“价签”不一 价差四五倍

发表于2009-03-13
 

价格悬殊致家具“标识”遇冷
同一卖场产品“价签”售价相差四五倍 


    “价签”是人们购买家具时必看的内容,一来价格、产地可一目了然,二则避免了商家的欺诈行为,为此,京城各大家居卖场早已规定商户介绍产品时必须明示价签,北京市质监局更推出标注更为详细的“家具展品标识”,要求各家具卖场使用。不过,记者上周六走访一些家居卖场时发现,一些商户在使用北京市质监局印发的“家具展品标识”的同时,更多商户展示的是仅标注品名、产地、规格、价格、单位的传统价签,致使同一家卖场内各商家的价签版本不一。

“传统价签和‘家具展品标识’虽然有区别,但区别不大,消费者较为关注的基本信息两者都有,最关键是一张普通价签卡售价约为0.2元,而‘家具展品标识’ 则要贵出四五倍。”一位商户叫屈,价格悬殊是家具卖场内产品“价签”版本各有不同的主因。对此,有专家表示,虽然两者区别不大,但为避免销售员误导宣传和质量纠纷的产生,商家仍应摆出“家具展品标识”,而不应该省那点购买价签的钱。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