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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蓝波湾现任物业到底何时退场?

发表于2012-10-26
昨日,蓝波湾第二届业委会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希望现物业公司华策物业积极配合蓝波湾二届业委会及中正物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在11月10日24 时前完成交接手续,并在11月10日24时前必须完全退场。
■业委会:希望平稳交接
蓝波湾现任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委会昨日向华策物业发出限期交接、退场的函,要求其在11月10日24时前完成与蓝波湾二届业委会和中正物业公司的全部交接,并于11月10日24时前必须完全退场,交由中正物业公司接管蓝波湾 1-9区。
其所要求移交的资料包括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物业服务用房等各种资料。另外,除上述提出的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资料外,业委会还要求华策物业移交业主已预交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或未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等、装修单位或个人缴纳的装修押金。
不过,昨日记者在小区采访的多位业主均对公告内容表示不知情,蓝波湾业委会主任吴先生告诉记者,已经在小区多个告示栏中张贴了公告内容,但很快被人撕毁。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公告栏上的确有纸张被撕毁的印记,残留内容还可以看出部分公告的内容。而在小区多个楼栋的公告栏上,依然张贴着华策物业表示将继续服务小区的公告。
吴先生表示,他也担心在交接时会发生冲突,他表示将与西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居委会等单位加强沟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小区平稳交接。
■现任物业:将起诉业委会
昨日,华策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获知公告内容,但他认为业委会的做法不合法不合规,物业公司将起诉业委会。“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合同不能他们说是假的就是假的。”
蓝波湾现任业委会表示,2002年7月原蓝波湾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该业委会相关人员与华策物业公司刻制内容为 “中山蓝波湾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章,经西区公安分局认定为非法,现已被该分局收缴,认为华策物业公司与蓝波湾一届业委会签订的期限为2008年10月2日起至2013年10月1日止的所谓《物业服务合同》无效,蓝波湾二届业委会已于2012年2月22日撤销了上述所谓的《物业服务合同》,该《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始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发表于2012-10-26
都已经投票了何必弄得这么尴尬呢
发表于2012-10-27
蓝波湾现任物业到底~^o^~nmfk
发表于2012-10-28

主人赶走看门犬既天公又地道,难道由仆人来掌控主人吗?

发表于2012-11-01
蓝波湾本来项目还是挺不错的,就因为物管公司,唉,全中山都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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