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这样的女朋友分不分 大家给个意见
- 发表于2016-01-19
丈母娘才是世界上最难摆平的女人!
- 发表于2016-01-19
不要
- 发表于2016-01-19
只能说这个丈母娘太厉害了
- 发表于2016-01-19
作为个女生,我只想说,楼主你还没结婚就写对方的名字,起码也写两人名字呀,是不是傻
- 发表于2016-01-19
我觉得这种对于一个男的来说
虽然说她女儿是宝,但是你未来女婿要不是草啊
住在一起这个真的很难的
- 发表于2016-01-19
分手的话估计就的打官司了
- 发表于2016-01-19
不过我之前听一个律师说,这种情况,就算再证明,如果以后真的到离婚那一步,还是要分一些出去的
要不钱,要不房
- 发表于2016-01-19
这种试过判全部给男的,但是要有一个超级完整的财务支出等等证明,还有,是彻底跟女方撕破脸皮,还有,要顶得住别人的诋毁
- 发表于2016-01-19
嫁女儿会争取一些东西是正常的,这丈母娘过了
都说恋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容易闹分手,我经历之后才知道这话说的有道理。
本人今年27岁了,跟女朋友是高中同学,上学的时候就各种暧昧,上大学后就把窗户纸捅破了。那时候,她在中山,我在广州,几乎每周末我都会坐车去中山看她,路上颠簸几个小时,也不觉得辛苦。那时候,还觉得自己为了爱情,特别伟大。
毕业后,我们把发展目标定为中山,我放弃广州工作,过来投奔她,我们火速同居,说是为了省房租钱,其实还是荷尔蒙作祟。
知道我们同居后,她的妈妈不乐意了,说不能白白欺负她闺女,要求我们马上买房结婚。当时我就呵呵了,刚毕业,工作还没过试用期,拿什么结婚,我们俩坚决不同意,最后,她妈妈妥协了,说可以先不结婚,但是房子必须先买,而且要写她的名字。
我的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在中山买套100万左右的房子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的父母觉得她妈妈功利性太强,尤其是要求房子写她的名字。
但是,当时我们爱的正浓烈,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就答应了,选来选去,选了雅居乐世纪新城的房子,写了她的名字,后来也顺利入住,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子过得非常惬意。偶尔去她家,她妈妈对我也是笑意盈盈。
矛盾就发生在我们商量结婚大事的时候,就是前几个月的事情。当时,我父母的意思就是,房子也买了,也是女方的名字,彩礼方面就意思意思就行了,而且,我父母还打算出钱帮我们买辆车。
说到彩礼,我父母还没有提出具体数目,她妈妈一口咬定:“他们中山那边的彩礼听说现在是十六万八,必须按照这个数目来”。除此之外,她妈妈还说,女儿从小娇生惯养,吃不得苦,结婚后,她要过来跟我们一起住,以后生了孩子也是她帮忙带,总之,后半辈子的生活就跟着女儿过了。
她提的这些要求,试问哪一个男人能接受的了,我父母是有素质的人,被她妈妈这么一闹,当场甩手走人了,而且放言,这样的媳妇我们家不敢娶,女友听了之后,也伤心的回了娘家,我夹在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过了十几天,女友回来了,但是却像变了一个人,更准确的说法就是好像被她妈妈洗脑了,对我们家诸多要求和挑剔,整天哭哭啼啼,诉说自己各种委屈,说法甚至更过分,我瞬间觉得,这还是我爱的那个人吗?
我的憔悴,父母都看在眼里,妈妈偷偷跟我说,其实为了我好,她跟爸爸去看过剑桥郡的房子都还不错,觉得各方面都不错,想在那买一套房子,方便随时看到儿子,而且,希望我说通亲家,将来在附近蓝波湾或者是世纪新城租一套房子住着,或者住原来的房子,平常多过去看看他们,不要过分干涉孩子的自由,妈妈说,只要丈母娘答应,其他条件都好说。
挂了妈妈的电话,我泪流满面,为了一个所谓的婚姻,我的父母做了大多的让步,有些人,还
不满意,大家来评评理,这样的女友,要还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