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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走过地产十年,影响中国地产的重大事件(一)

发表于2004-07-26
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政策类


1、1992年邓小平南巡
1992年2月21日,88岁的邓小平结束了由家人陪伴的南方视察,以一系列重要谈话掀起中国新一轮改革高潮。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带动下,我国对外开放及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中共中央在《关于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的通知》中,着重指出要加快住房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从此,全国房地产价格放开,许多政府审批权利下放,金融机构开始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借助宏观经济的“加快改革开放建设步伐”的大环境,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快速扩张期。199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17%,其中海南省增长211%,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西等地区的增长率也超过或接近100%。房地产业的迅速升温,带动了房地产及相关建材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涨,内地资金纷纷流向沿海地区的房地产业,当地的房地价格猛涨,不断高涨的价格又加速了外部资金的流入,最终导致了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失衡。

2、1993年宏观调控

1993年6月23日,朱镕基讲话,宣布终止房地产公司上市,釜底抽薪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引导过热经济实现软着陆。国家开始了对房地产市场大规模的清理和整顿。

3、1994年土地增值税开征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按照《条例》的定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国家征收土地增值税,主要目的是为调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秩序,抑制房地产开发、转让的暴利行为。因此,这一税种的征收,最主要受到影响的还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开发别墅、公寓、写字楼等高档项目的开发商,以及炒卖楼花的个人买卖行为。这是行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第一次交锋。

4、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

1994年7月5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这是继《土地管理法》之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第二部重要法律 ,标志着中国房地产法制逐渐走向完备,地产、房产分开立法的状况逐步走向房地产一体立法。


5、1997年北戴河会议

1997年北戴河会议提出把居民住宅业列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住宅开始成为支柱产业。
发表于2004-07-28
您是专业的人士吧?我觉得您的《走过地产十年,影响中国地产的重大事件(一)——(四)》写的真棒,我知道一个网站http://house.people.com.cn/ltphp2/index.php,您能去那里发发言吗?人民网的,办的还行!
发表于2004-08-11
发表于2004-08-11
msn:xuxiaobing_6.fang.com
发表于2004-08-17
发表于200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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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4-09-28
你想的很好  啊     但是你要知到 13亿的中国人都要有房子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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