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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加强综合整治 提升岐江河水质

发表于2017-10-01
标签:污染 违法 企业 改善 建筑物 
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切实提升岐江河水质,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近日出台《中山市岐江河南区、沙溪镇、大涌镇段综合执法整治工作方案》(下称 《方案》),明确全面排查岐江河重点流域排污企业,清理两岸违规建筑物等重点工作,对于涉嫌违法的案件,将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企业或人员责任。
■立“军令状”改善水质
今年9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兰生乘船调研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并要求针对大涌、沙溪、南区流域开展专项整治,并在明年春节前取得明显成效。之后,我市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市长袁永康任组长。为有效推动整治,近日,我市出台《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排出专项整治时间表。
《方案》以改善岐江河重点流域水质为根本目标,通过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生活污染治理、清理沿岸违章建筑、规范入河排放口等措施手段,推动岐江河综合整治,确保在半年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为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 2 月为巩固验收阶段,2018年3月为总结报告阶段。
■严查偷排漏排等行为
根据《方案》部署,我市将全面排查岐江河重点流域两岸排污企业,核查沿岸企业环保手续,掌握企业用水、排水情况;加强环保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偷排、漏排、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涉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已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岐江河重点流域内重点行业及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排污改造,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厂区范围内实施雨污分流,二是生产废水收集、处置、排放实行明渠或明管化,三是规范排放口设置。
■限期拆除两岸100米内违建
我市将重点加强对岐江河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管理,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加强对沿岸码头堆放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清理违规设置的码头及临河建筑物、构筑物。
对岐江河重点流域两岸100米范围内建筑物进行核查,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的,以及未经批准、未按批准内容建设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
■拆除重点流域直排厕所
为有效改善水质,我市将加快推动南区、沙溪镇、大涌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近期重点依法拆除岐江河重点流域直排厕所。同时,还将加强岐江河重点流域沿岸土地管理,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占用土地违法行为。
对涉嫌犯罪案件,相关部门将依法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行为的相关企业或人员责任;维护整治工作秩序,依法打击干扰整治工作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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