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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务院10号文件很猛,关键就看执行

发表于2010-04-19

国务院今日的1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终于把住房问题提高到“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这个通知的措施也越来越具体,可操作性也越来越强,对于买不起房子的深圳P民来说,看了这些措施下身的血肯定会直往脑门涌,绝对兴奋。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地方政府执行不力要追究责任,如果阳奉阴违,要动真格,追究责任。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参照这个细节,深圳处于风险控制范围,买第三套房将贷不到款!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对异地炒房团是个有力的打击,比提高首付和利率更强,属于猛招。 

来的晚总比不来要好,不能指望一个政策出台就能立刻抑制继续炒房,房价立马立杆见影下降,应当看接下来的实施效果,我们应该更冷静更理性的看待地方政府对这个10文件令的监督与执行力度。但至少这个通知的出台,相比之前所有的房政措施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希望深圳政府这次不要把新令当猴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会让买不起房子的P民很失望。 

现在政府给房地产市场定了性定了调,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来抓,从讲政治的角度,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我们有理由乐观,也有理由支持国务院10文件。 

发表于2010-04-19

中国不缺政策 

缺严格执行 

发表于2010-04-19

网上怎么这么多脑袋进了水的人,天天大喊征收物业税,是不是脑残了。一个国家不是税收越多越好,那要不要人活。我国的税收现今状态已经变得滥用了,随便一个部门就可以决定征收或免征,这本身就不正常。税收越多,但征起来的税收又有多少用于改善老百姓的福利。翻开我国走过来的历史,哪个朝代不是因为暴征苛捐杂税,搞得民不聊生。税收是国家行使立法权的一种手段,一旦制订出来未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改动的,并不象变化多端的政策,想怎么改想怎么变都行,一个红头文件发下来就可以了。 

天天喊要征收物业税的老百姓,我只能一句话形容真可悲,天天咆嚣着统治者快来加重百姓的税费吧,百姓的税负太轻了,还不够,快来加重吧,真是脑残了,要不叫是整天羡慕先富起来的人,好似非要先富起来的人倒下就会轮到他富起来。 

悲哉

发表于2010-04-20
不错的贴 搜房网友
发表于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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