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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光靠死刑吓不住“食品恐怖主义”.

发表于2013-05-15

面对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最高可判死刑这条司法解释,本应凝重看待,审慎乐观。这条司法解释有关人的生死,也直面了食品安全环境的严峻,掂量起来沉重而悲凉。解释出台,一片叫好,倒也不感意外。我理解,人们是借此表达和宣泄企盼食品安全的迫切之情。

遗憾的是,瞬息万变的现实并不体谅大家的心情,转眼就打破了地沟油占据食品安全舞台中心的局面。这台新开锣的食品安全大戏,剧目花样繁多,纷至沓来;剧情跌宕起伏,惊心动魄。撮其要记之:包括小肥羊等多家知名饮食企业,涉嫌用狐狸、水貂、老鼠、鸭子等肉类假冒羊肉出售;福建有政府雇用处理病死猪肉的人员,为牟利向湘粤鄂等省贩卖了40吨病猪肉;山东潍坊农民,在非自用的内销生姜种植过程中,使用50毫克足致体重50公斤健康人死亡的剧毒农药……

发表于2013-05-15

是否可以断言,这出大戏,已经是惊悚剧或恐怖片?病猪、毒姜等相继粉墨登场,究竟是为了跟地沟油抢戏,还是为了向最高刑罚的死刑争宠,我实在不得而知。我所知道的是,针对地沟油的死刑——这记权威媒体为之欢呼且欣然命名的“重拳”,同时也为诸多论者纷纷赞誉的为食品安全新加的“一道保险”,显然颇有“拳头不够用,保险有遗漏”的危险。

基于这些冷酷的事实,我感觉,在吃吃喝喝这一人生不可避免的关键领域,咱们曾经遭受、目前依然面临着的,乃是此伏彼起的“食品恐怖主义”袭击。这样的“食品恐怖袭击”,源自一个监管失灵、交易机制病态,商业伦理稀缺、唯利是图的畸形市场。

发表于2013-05-15

发表于2013-05-15

fen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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