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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降价5毛,火车票价谁来定?

发表于2012-12-26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票价,新的票价内不含有强制意外保险。记者在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上看到,高铁下调后的票价已经出台,降价幅度并不是以前猜测的票面价格的2%,而是0.5元至4元之间,以南京为例,南京到北京高铁票价下调1.5元。

发表于2012-12-26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票价,新的票价内不含有强制意外保险。记者在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上看到,高铁下调后的票价已经出台,降价幅度并不是以前猜测的票面价格的2%,而是0.5元至4元之间,以南京为例,南京到北京高铁票价下调1.5元。(

发表于2012-12-26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票价,新的票价内不含有强制意外保险。记者在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上看到,高铁下调后的票价已经出台,降价幅度并不是以前猜测的票面价格的2%,而是0.5元至4元之间,以南京为例,南京到北京高铁票价下调1.5元。(

发表于2012-12-26

 如是看来,的确是社会和媒体误读了“降价2%”的讯息,不过,有关方面除了做好解释和澄清工作外,是否更应看到误读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对于旅客来说,在购买火车票时,却无法获得任何有关火车票定价组成的真实情况,也无从得知自己因此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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