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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前夫举报深圳女警骗购福利房 一人坐拥两套

发表于2012-08-30

这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之间的纠葛。

在现任妻子王女士的支持下,深圳市民肖俊光近日分别向市纪委、公安局、住建局和信访局发出了举报信。被举报人是他的前妻黄颖,市公安交警局车管所的一名女干警。据深圳住建局的查档资料,黄颖涉嫌在1995年伪造未婚证、身份证等骗购第二套福利房。目前,市公安交警局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房产纠葛 一争五年

肖俊光1982年落户深圳。黄颖,广东惠阳人,1985年警校毕业后入职深圳公安交警局车管所。黄颖来深的当年,认识了肖俊光,3年后两人结婚。两人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书均显示,黄颖出生于1965年5月31日。

1988年,两人结婚的当年,以深圳经济特区职工的身份,共同申购了一套福利房——宝安路松园南九巷8号一栋501室。据开发商深圳天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证明,两人至1994年付清房、地价款。

1993年初,肖俊光到天津工作,黄颖带着女儿及肖母留守深圳。两地分居,夫妇俩感情出现了裂痕。1996年,罗湖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此后数年,因为房产分割两人两次上法庭。原来,当初两人购买的福利房一房两卖,肖母也持有产权。至2000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当初两人共同所买的福利房产权归黄颖所有,深圳房改办也曾出函确认产权属黄颖。

证照相同 证号不一

去年,肖俊光与王女士重组家庭。王女士的出现,让此前本已尘埃落定的房产纠葛再起纷争,并被重新立案。

案件取证过程中,肖俊光称发现了一个此前所不知的线索。据今年5月8日深圳住建局的查证资料,1995年,两人尚未离婚时,黄颖又单独购买了一套福利房——— 福田新洲路景田北31栋501室。

当时的申购资料显示,申请人黄颖登记的工作单位是“市交通管理局车管所”,登记的家庭人口仅是她本人及其母、妹三人。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中,身份证号为440301600531412,出生日期为1960年5月31日。

黄颖还提供了一个发证日期落款为1995年12月2日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未婚证》复印件,该证件上身份证号一栏缺失。此外,还有一个发证日期落款为1991年5月1日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处”工作证。

1995年的申购资料中,相关证件所附的照片、所登记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均显示与肖俊光的前妻黄颖是同一人。然而,此番申购的身份证号码与此前两人户口簿所登记的不同,出生年份相差了5年。

深圳住建局介绍,当年职工申购福利房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大龄单亲,从当时提交的证明材料来看,申请人黄颖“踩着门槛”达到条件。

发表于20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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