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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赚750元运输费 男子偷运73只穿山甲判12年

发表于2013-03-22

饕餮之徒爱吃野味,催生了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件的发生。为了赚取750元运输费,司机包某从广西偷运穿山甲到广州,在从化太平镇被当场抓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发表于2013-03-22

据包某供述,几十只活穿山甲都是从广西防城港市运过来的,自己只负责运输,总共送过三次穿山甲,每运送一次到广州的工钱仅为750元,他知道这些穿山甲是越南那边过来的山货,是野生动物,被抓到也只是罚款而已,并不知道后果有这么严重。这次他们偷运的穿山甲共73只,均为马来穿山甲,在中国属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包某等非法运输穿山甲数量达到73只,远远高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数额16只。

近日,从化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包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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