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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务员公费医疗“一人公费全家揩油”

发表于2012-03-12

“医疗是人最基本的权利需求,也是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公共服务不能因身份职业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它应该全民化、均等化。公务员医疗改革不能只从名义上取消公费医疗,应该从实质上取消其医疗特殊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公平。”

这次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提交了一份有关公务员医改的提案,呼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公职人员的公费医疗,实现全民医疗服务均等化,而且,取消公费医疗后,不应再享有“公务员医疗补贴”。

发表于2012-03-12

“去公费医疗”并不彻底

2009年,我国出台新的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将在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所有现存的公费医疗制度最终将全部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如今,新医改方案限定的3年期限将过,内地31个省区市中,却仍有7个省份及33万人的中央级公费医疗没有完全并轨职工医保。

“在已经实施公费医疗改革的地区,政府决策部门勇于自我挥刀,打破利益坚冰,‘忍痛割爱’的勇气可嘉,但是,部分地区公务员医改后,公费报销幅度仍然很高,个人缴纳比例与享受到的报销待遇差距较大,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仍未彻底解决。”李立新说。

还有不少地方公职人员的医改方案中,相比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多了一项“公务员医疗补贴”,这项补贴由政府财政支出。这意味着,公务员并入职工医保后,仍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保证“待遇不变”。

“这就意味着公职人员医疗领域的‘去公费医疗’并不彻底。”李立新说,这一政策,使得公费医疗改革“换汤不换药”,表面上是取消了一项不平等,却又制造了新的不平等。“三六九等”依然存在,公平公正依然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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