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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夏季攻市6·14话题】拾金不昧收酬遭投诉 何解?

发表于2012-06-14

市民杨女士去茶馆打牌后遗落5000元现金,回家后才想起来,杨女士的丈夫去茶馆时茶馆领班已经帮忙收起来并归还,杨女士丈夫因此拿出200元表示感谢,领班收下了。回家后,杨女士认为不该给这200元,夫妻俩到茶馆当着茶馆人员的面起了争执,最后当事人退回了200元;事后,杨女士打电话给报社希望曝光。拾金不昧的人收下失主酬劳竟然会惹得失主不高兴去投诉,收取报酬不对吗?你会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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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14
这个社会是在逼着我们做坏人。收是理所应当的,不收是人格高尚。虽然拾到东西要还予失主,毕竟会这么做的人不多,更何况拾到的是钱。文中的女子既然给答谢金,收与不收都不是错。我们都不是圣人,不是每件事都做到大家都满意,自己觉得问心无愧就好。
发表于2012-06-14
这个失主也太搞了吧,人家不收了你的5000元,还给你。你丈夫给人钱,你还好意思去取回来,居然还投诉,真够奇葩了
发表于2012-06-14
SB了吧, 掉钱的时候满大姐嚷拾到者重金酬谢, 真要拿出来了就肉痛,活该以后掉掉掉,找找找找找不到。
发表于2012-06-14
给了还要,要了还爆,简直好笑。领班有点像东郭先生,好心却没好报。
发表于2012-06-14
闹剧,给就给了,还跑去闹一场,不会是想出名了吧……?
发表于2012-06-14

那个人活该丢钱

发表于2012-06-14
引用:doylau在2012-6-14 9:28:41写道:原帖
这个社会是在逼着我们做坏人。收是理所应当的,不收是人格高尚。虽然拾到东西要还予失主,毕竟会这么做的人不多,更何况拾到的是钱。文中的女子既然给答谢金,收与不收都不是错。我们都不是圣人,不是每件事都做到大家都满意,自己觉得问心无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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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14
我可以说脏话吗?
不可以
那我无话可说了
发表于2012-06-14
唉,给出去了,何必又要回来呢,要回来了,何必又要投诉呢。你这种人,以后还有谁敢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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