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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大对策比拼大陷阱

发表于2012-10-25

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房地产市场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作为购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况和消费层次,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骛远,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明确自己应该购买哪一类商品房后,更为重要的是了解开发商的售楼资格。
由于开发商与购房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双方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实践中曾出现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卷逃预售款和在预售房地产上设置抵押等情况,严重侵害购房人的权益。


二、看清“内部认购”真面目

许多开发商在楼盘预售前,喜欢搞内部认购,一为造势,二为摸底,都是为预售作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相对而言,内部认购的价格相对较低,有一定的吸引力。

一是开发商还没有缴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导致将来难以取得房地产证;

二是该商品房可能已经被开发商拿去抵押,将来购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发表于2012-10-25

这种资料多多益善

发表于2012-10-25

开发商的真实面目啊

发表于2012-10-25

以后要注意了

发表于2012-10-25

坑人的开发商到处都是

发表于2013-01-24


发表于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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